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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大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

 
一、办事顺序:
    申请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→村受理点受理,报镇受理中心、镇社救所调查、初审→慈
    善基金会审批。
二、所需材料:
   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时应当向其户籍所在村委会受理点提出书面申请,如实提供已支付的大病
    重病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,单位及社会互助帮困的情况证明等,再由村委会上报
    镇受理中心,报镇社救所核查、初审,报慈善基金会审批。
三、办事依据:上海市民政局《救助政策汇编》
四、办结时限:所需材料齐全后,三个月内办结。
五、办事机构、地点、承办人、联系电话
    吕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
    地 址:溪南路58号
    服务咨询电话:57376779
    办事人员:1--3号 联系电话:57377306
六、接待时间
    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    冬季:上午8:30-11:00 下午:1:00-4:30
    夏季:上午8:30-11:00 下午:1:30-5:00
七、职能部门
    吕巷镇救所
    责任人:盛锐良 监督电话:57375001
 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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