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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

 
一、办理顺序
    由义务兵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→填写《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情况基本信息表》
    →由义务兵所在街道、镇上报区民政局审核→上报市民政局确认核发。
二、所需材料
    1、义务兵及家属申请书;
    2、义务兵及家属户口簿、身份证;
    3、入伍通知书。
三、办事依据
    1、《军人怃恤优待条例》;
    2、《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》。
四、办结时间
    凡经市、区报民政部门审核后的义务兵,其家属的优待金按沪府办发([2002]41号)文件的
    规定在春节前兑现发放到户。
五、收费标准
    不收费
五、办事机构、地点、承办人、联系电话
    吕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
    地 址:溪南路58号
    服务咨询电话:57376779
    办事人员:1--3号 联系电话:57377306
六、接待时间
    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    冬季:上午8:30-11:00 下午:1:00-4:30
    夏季:上午8:30-11:00 下午:1:30-5:00
七、职能部门
    吕巷镇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民政
    责任人:孙金娥 监督电话:57371448
 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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