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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残疾人失业无业人员的求职登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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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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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无业、失业残疾人员均属受理范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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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受重残无业生活保障的重残人员不进行求职登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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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求职登记所需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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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持本人身份证件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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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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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《劳动手册》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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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(从未就业的除外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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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职登记人员凭上述资料填写《劳动力登记表》、《失业无业登记表》和《个人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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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联凭登记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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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办事机构、地点、承办人、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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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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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溪南路5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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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咨询电话:573767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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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人员:1—3号 联系电话:573773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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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接待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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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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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季:上午8:30—11:00
下午12:30—4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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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季:上午8:30—11:00 下午1:00—5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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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职能部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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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巷镇残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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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人:沈永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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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:573714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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