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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残疾人失业无业人员的求职登记

 
一、受理范围
    凡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无业、失业残疾人员均属受理范围。
    享受重残无业生活保障的重残人员不进行求职登记。
二、求职登记所需材料
    1、持本人身份证件;
   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;
    3、《劳动手册》;
    4、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(从未就业的除外)。
    求职登记人员凭上述资料填写《劳动力登记表》、《失业无业登记表》和《个人基本情
    残联凭登记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。
三、办事机构、地点、承办人、联系电话
    吕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
    地址:溪南路58号
    服务咨询电话:57376779
    办事人员:1—3号 联系电话:57377306
四、接待时间
    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    冬季:上午8:30—11:00 下午12:30—4:30
    夏季:上午8:30—11:00 下午1:00—5:00
五、职能部门:
    吕巷镇残联
    责任人:沈永良
    监督电话:57371448
 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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