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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残疾人康复转介服务

 
一、受理康复转介服务的对象和条件
    凡户籍在本镇并持有肢体、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智力、精神等残疾人证的城乡居民。
二、转介服务项目
    1、 重残无业人员养护。
    有需求重残无业人员养护的,转介到所在地养护机构。
    2、缺肢者安装假肢、矫形器。转介机构:上海市残联联康公司。
    3、15岁以下脑瘫少年儿童康复服务。转介机构:上海市残联职业培训中心和区残联残疾人
       康复中心。
    4、0—7岁聋儿智残儿童康复服务。转介机构:金山区教育局下属特殊教育部门。
    5、为残疾人送康复上门服务。转介机构:为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(村)卫生室。
      凡需求康复转介服务的,1、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申请;
    2、填写转介服务申请表;
    3、残疾人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;
    4、15岁以下脑瘫儿童、聋哑、智残儿童未评定残疾人证的,需提供二级医院以上的残3141>疾证
       明。
三、办事机构、地点、承办人、联系电话
    吕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
    地址:溪南路58号
    服务咨询电话:57376779
    办事人员:1—3号 联系电话:57377306
四、接待时间
    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    冬季:上午8:30—11:00 下午12:30—4:30
    夏季:上午8:30—11:00 下午1:00—5:00
五、职能部门:
    吕巷镇残联
    责任人:沈永良
    监督电话:57371448
 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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