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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残疾评定及申办《残疾人证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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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评定残疾人证的对象及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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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户籍在本区,患有肢体、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智力、精神残疾的城乡居民,均可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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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定残疾人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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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评定残疾人证所需的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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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、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、与残疾类别有关的一年以上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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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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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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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评定费3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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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办事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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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当事人或监护人填写《上海市残疾人员评定登记表》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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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当事人凭盖章后的《上海市残疾人评定登记表》和身份证、户口簿和病史,按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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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、到指定地点进行评残鉴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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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办事机构、地点、承办人、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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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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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溪南路5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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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咨询电话:573767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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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人员:1—3号 联系电话:573773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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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接待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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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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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季:上午8:30—11:00 下午12:30—4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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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季:上午8:30—11:00 下午1:00—5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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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职能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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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巷镇残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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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人:沈永良 监督电话:573714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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